•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13:23:42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1 / 5
申万菱信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国证2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送出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国证 2000 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5921
下属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国证 2000 指数
增强型发起式 A
下属基金代码 015921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7-15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剑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07-15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01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投资方法与严格的投资
纪律约束,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同时力
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
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
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等)、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 / 5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组合优化,在
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
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20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
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 2023-09-30
4.27% 其他资产
6.41%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9.32% 权益投资

3 / 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0.8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50% 非养老
金客户
M ≥ 500 万元 1000 元/笔 非养老
金客户
M < 100 万元 0.36% 养老金
客户
100 万元 ≤ M < 300 万元 0.24% 养老金
客户
300 万元 ≤ M < 500 万元 0.15% 养老金
客户
M ≥ 500 万元 300 元/笔 养老金
客户
赎回费 N < 7 天 1.50%
7 天 ≤ N < 180 天 0.50%
180 天 ≤ N < 365 天 0.25%
N ≥ 365 天 0.00%
申购费:
2022
净值增长率 -7.65%
业绩基准收益率 -6.05%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