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7 09:08:21 股吧网页版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12 年 1 月 4 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5 号)和 2012 年 4 月 5 日《关于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
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209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
部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备案确认(基金部函[2012]343 号)后正式生效。本基金自 2015 年 8
月 5 日起改名为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与投资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8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2
六、基金的募集......51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5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3
九、基金的转换......61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62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63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64
十三、基金的投资......65
十四、基金的业绩......77
十五、基金的财产......80
十六、基金财产的估值 ......81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6
十八、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88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91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92
二十一、风险揭示......98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1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3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6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6
二十六、其它应披露事项 ......138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2
二十八、备查文件......14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