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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7 10:44:15 股吧网页版
西藏东财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5

西藏东财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重要提示

1、西藏东财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4年7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015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财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8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6、本基金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开户

(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且为整数)。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可撤单,一经申请,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1)若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则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募集期内任一基金份额发售日(含募集首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30亿份(折合为金额30亿元人民币),则该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即募集期末日),本基金自募集期末日的次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3)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亿份-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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