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23 00:02:38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2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
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2】 1072 号) 和 2012 年 9
月 7 日《关于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
函》( 基金部函[2012]820 号) 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新可转换债券申购。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与标的指数和指数跟踪相关的
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当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 3 年后, 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赎回
发起份额。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5 年 1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