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1 17:06: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提高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提高
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0.001 元)提高至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由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0.001 元)提高至保留到
小数点后 4 位(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二、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正当权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经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将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投 资 者可 登陆 本公司 网 站( www.cpicfunds.com ) 或拨 打客服 电 话
021-38784766 或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基金份额的 1. 本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 1. 本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
申购与赎回 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六、基金资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产的估值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