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4年3月6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将下调旗下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费率。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改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十九、基金 如下: 如下:
费用与税收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二、《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十一、基金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费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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