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14:30:41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个税收入明细多了这5项,你知道这些都要纳税20%吗?

今天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一看,意外发现收入纳税明细共有9项,如图所示,多了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了,


我好奇地点开之前没有的5项,竟然发现自己的偶然所得共有335元,已申报税额67元;


67元税额是怎么来的呢?自然是335*20%=67了,即我们的偶然所得,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其中一项较高的300元收入,申报税额300*20%=60元,哪怕低至6.25元收入,也需要申报税额6.25*20%=1.25元;


这下可好,打工人其他收入也无法遁形了,比如,有些小伙伴可能用了收款码,那么平时收款大概率是要计入经营所得了,这部分小伙伴,汇算清缴时,请记得自己的税率是在哪个边界,3%,还是10%,不要盲目收款多多,把自己归入10%甚至更高的税率上面哦!


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如果你中签或者购买的可转债中途没有买卖,一直持有到期,则利息也是要扣20%个税的哦!


股票分红呢,持股一年以上的暂不扣缴,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统一按20%税率缴纳个税,至于国债利息和银行存款利息、基金分红,是不需要征收个税的(划重点:从这个角度来看,购买基金也是小伙伴们税务筹划的一部分呢,此时上证跌破3000点,购买沪深300指数不失为好选择);


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呢,前者主要是针对一些房东的了,毕竟有些人可能心存侥幸心理,但租客是要上传凭证,作为自己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呢,如此一来对对碰,房东也无法遁形了,后者呢,比如房子买卖,本来就应该卖方承担个税,所以税务部门也针对此项单列了。


大数据越来越透明,大家不要忽略了相关的信用问题,最后提醒小伙伴的是:2023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在630日截止,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如果之前没来得及办理的小伙伴,请抓紧时间办理哦!@天天基金创作者中心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