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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2 07:56:03 股吧网页版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2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LOF)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591,616.1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97,904.0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6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年度第1次分红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

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

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年4月17日

除息日 2017年4月17日(场外) 2017年4月18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年4月19日(场外) 2017年4月20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17年4月17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7年4月12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暂停交易,并将于2017年4月

12日10:30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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