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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09:05:1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关于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
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9 日起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024 年 5 月 9 日,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
简称:南方润元纯债债券 E,基金代码:020932)。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原有各基金份额相同。E 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

本次新增基金份额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南方润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条款 修订前原文 调整或增加或删除后表述

64、C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法》、《销售

64、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指依据《基金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内地销售的,

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国
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内地销售的,为中国内地投资者设立的从本类别基
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

二、释义 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份额类别

取赎回费的份额类别

66、基金份额:指 A/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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