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5 19:09:33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8月16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8 月 16 日更新)

(由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3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7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5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8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101
第十九部分 侧袋机制...... 115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0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1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63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64
第二十六部分 标的指数的编制方法及指数信息查阅方式......165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167

重要提示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由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而来。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年8月18日【2017】1528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生效。自2024年6月12日起,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根据《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拟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连续大量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普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