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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0 19:09:18 股吧网页版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3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1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 3 次分红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1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 ETF

基金主代码 5107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7 月 5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0143

截止收益分配基 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3,705,351.71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4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时,可进行收益

分配。

(3)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

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7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7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16:00 前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

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

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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