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4 13:13:5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宁夏
加入投资$道琼斯ETF(SH513400)$的行列,等同于成为那些拥有完善制度、
加入投资$道琼斯ETF(SH513400)$的行列,等同于成为那些拥有完善制度、稳定现金流的企业股东之一,这些企业在面对市场不确定性时展现出了卓越的韧性$安进(NASDAQ|AMGN)$
发表于 2024-11-13 19:47:00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00301_0

  东方盛虹11月13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亿元,不超过40亿元。其中,盛虹科技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8亿元,不超过16亿元;盛虹石化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2亿元;盛虹苏州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6亿元,不超过12亿元。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于近日向盛虹科技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科技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11.2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石化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石化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于近日向盛虹苏州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盛虹苏州增持公司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8.40亿元的股票增持回购专项贷款支持,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