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5月31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31
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9]1198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银行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银行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年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如本基金未披露2023年1季报,则本次更新暂无相关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数据),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3年5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15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4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45
十、基金的投资......4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5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5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十八、风险揭示......7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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