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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8
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 年 8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1、重要提示
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 号《关于准予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4 月 1 日生效。首
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12,618,589.0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有以下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
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17 时(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止对《关于终止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4 年 8 月 12 日的计票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大会决议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起生效。
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目录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重要提示...... 2
2、目录...... 4
二、基金概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5
四、清盘事项说明...... 6
1、基金基本情况 ...... 6
2、清算原因...... 7
3、清算起始日...... 7
4、清算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7
五、清算情况...... 8
1、资产处置情况 ...... 8
2、 负债清偿情况 ...... 9
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9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10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0
1、备查文件目录 ...... 10
2、存放地点...... 10
3、查阅方式...... 10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富国中证银行 ETF(基金主代码:515280)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4 月 1 日
6、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最后运作日(2024 年 8 月 12 日)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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