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14:01:58 股吧网页版
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23 年 7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3】 1484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投资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
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
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
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
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
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全指可选消费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
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
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证券提前赎回风险、再投资风险和 SPV 违约风险等。本
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流动性风
险、退市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
十一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二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华夏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