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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6 17:53:35 股吧网页版
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7

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4
二、投资者开户......8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 9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 9
五、清算与交割......11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2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3

重要提示

1、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
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4]191 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为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目前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本基金的发售方式,并在本公告或相关公告中列明。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 元。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含当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
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适当调整发售期并公告。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设并使用A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8、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认购费用/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的规定。

10、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1、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

12、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主动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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