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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4 08:13:56 股吧网页版
平安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4

平安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8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11
三、投资者开户...... 13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4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4
七、清算与交割...... 17
八、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7
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8

【重要提示】

1、平安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7 月 6 日证监许可[2023]1485 号文注册。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外的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期间进行发售。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网下现金
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本基金的募集期限
不超过 3 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
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
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已购买过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结算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 0.80%。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除本公告中募集规模上限规定外,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除本公告中募集规模上限规定外,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以及基金合同生效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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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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