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5 13:39:02 股吧网页版
最新!特斯拉刹车事件 李某终审判赔金额从2000元增至7万元 涉案车辆鉴定无故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TSLA_0

  长达三年的特斯拉“刹车门”事件又有新进展。

  据第一财经报道,近日,特斯拉与西安李某的名誉权侵权案件迎来二审判决,李某应赔偿特斯拉的金额由一审的2000元调整至70000元

  同时,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特斯拉车辆制动系统现时技术状况正常有效无故障,也无刹车踏板无法被踩下及制动效能下降的情况,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特斯拉称事件造成上亿元损失

  西安李某于2021年3月驾驶特斯拉发生交通事故。2021年4月19日,西安李某和河南张某,一同身着带有“刹车失灵”字样服装,出现在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当天,河南张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行政拘留,西安李某被处以行政警告。

  2023年11月,特斯拉诉“上海车展事件”西安女车主名誉权侵权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安李某名誉侵权责任成立,须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承担车辆鉴定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特斯拉Model 3型号汽车制动系统现时技术状况正常有效无故障,也无刹车踏板无法被踩下及制动效能下降的情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相关技术标准。

CFF20LXzkOwHd8HY38e1ibt0858QLMa81OOcHpK1labnAKYuMNfeZ0Ctny29YMu9W9jrEJE9JyviaBmJkxZuBWMQ.jpg

一审判决书来源:第一财经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在新浪微博中发表的所有损害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名誉的言论及评论,并在新浪微博以书面方式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道歉(内容以人民法院审核内容为准),连续公示不少于十五日;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2000元。

  案件受理费255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5390元,被告负担110元;鉴定费2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据了解,特斯拉一审要求李某赔偿500万元,但判决的赔偿金额仅为2000元。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2023年11月27日,特斯拉方面表示,该事件对其造成的损失巨大,经司法评估机构评估特斯拉订单及商誉损失高达上亿元。当时,特斯拉表示将上诉。

  河南张某一审被判道歉并赔偿17万元

  2021年上海车展时,登上特斯拉车顶的河南女车主张某相关案件也在今年5月30日一审宣判。

  5月30日,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女车主张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根据判决,女车主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合计17.2万元。

  法院认为,女车主张某在无任何客观依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情形下,贸然实施的案涉行为,构成诽谤行为。同时,在明知无确凿依据的情形下,向公众发表言论时未注意用词客观中肯,选择上海车展媒体日至特斯拉展台区域,事先制作并身着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爬上展车车顶大喊“特斯拉刹车失灵”,借助现场媒体迅速广泛传播该未经求实的信息,其言行明显具有贬损特斯拉上海公司名誉的主观故意和过错。

CFF20LXzkOwHd8HY38e1ibt0858QLMa81LgLya3m1V90E3uuclhX7F0n3SvwbGJ5ia6xPaDbMfj6h6JE17DMuaLw.jpg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特斯拉中国方面介绍,据司法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上海车展事件”使特斯拉遭受了超过1.7亿元订单直接损失、数千万元商誉损失。在此事件后还曾发生几起车主号称“刹车失灵”的事故,最终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都显示事故原因与特斯拉车辆本身无关。

  另外,组织策划特斯拉上海车展事件的媒体人封某,被判向特斯拉道歉赔偿。法院认定媒体人封某在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事件”中,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该事件中起到了组织、策划的作用。

  同时,因封某长期在微博上攻击特斯拉、贬损特斯拉名誉的行为,法院判决其在其微博账号及法治日报向特斯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5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