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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6 21:43:4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北京
2024.10.16:券商指数今日收跌涨0.68%,今天减去昨天所加仓位。 券商
2024.10.16:券商指数今日收跌涨0.68%,今天减去昨天所加仓位。
券商指数基共5只,总市值55150元,占比账户总资产54.58%。
发表于 2024-10-12 12:27:11 发布于 北京



1.目的:

(1)获取超额差价收益,助力账户总资产相对业绩提升。

(2)致力于券商指数基向上证指数基的渐进式仓位迁移,以改善目前券商指数基仓位过大现状。


2.总体原则:遵循交易体系跌加涨减原则。


3.减仓规则:

(1)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上且连涨天数为1天,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10%;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下且连涨天数为1天,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5%;

(2)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上且连涨天数为2天,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20%;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下且连涨天数为2天,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10%;

(3)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上且连涨天数为3天及以上,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30%;若券商指数收涨1%以下且连涨天数为2天,减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15%。

(4)券商指数基所减仓仓位,若当日上证指数基收跌,则所减仓位全部转上证指数基;

若当日上证指数基收涨,则所减仓位全部转现金(即卖出)。


4.加仓规则:

(1)首次减仓前,若券商指数收跌1%以上,加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2%;

若券商指数收跌1%以下,加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1%。

(2)首次减仓后,若券商指数收跌2%以上,加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10%;

若券商指数收跌1%以下,加仓幅度为券商指基持仓市值的5%。

若连跌天数过多而导致券商指数基达到本规则执行前初始仓位+首次减仓前仓位时,使用首次减仓前规则,即本大项规则之(1)小项。

(3)当因为其他品种占用资金或需预留资金而导致无法给券商指基加仓时,此情况下可不执行加仓操作。


4.操作跟进

每交易日在此文章下跟帖。发布每交易日增减仓位实际操作情况及操作后券商指数基之总仓位市值相对于账户总资产之仓位占比。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发现规则有不完善处,会修改规则,形成新的规则版本。


$券商指数ETF(SH515850)$  

$证券公司(SZ399975)$  

 #实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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