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股票代码: 000010 股票简称: 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 2024-06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779,863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88%。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
一、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情况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丽生态”) 股权分置改革
基本方案: (1) 深圳五岳乾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岳乾坤”) 向公司赠
与现金 441,052,344.00 元以及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浙江青草地园林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股权(股权评估值为 27,572.58
万元) 和海南苗木资产, 用于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 (2) 公司以
441,052,344 元获赠资金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 441,052,344 股; 其中, 向五
岳乾坤转增 176,160,000 股, 向除五岳乾坤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转增 61,510,802
股(折算每 10 股获得约 7.783852 股) , 向股改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流通股股东转增 203,381,538 股(折算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30 股) 。 上述转
增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为 588,069,788 股。
2、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届次: 2013 年 5 月 3 日, 公司
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13 年 7 月 19 日。
4、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来源及前次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投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 瑞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5,193,074 股, 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中瑞达投资获得转增股份 27,393,769 股, 方案实施后, 瑞达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 62,586,843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4) 。
2014 年 8 月 18 日, 瑞达投资解除限售股份 29,403,490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
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14-047) 。
2015 年 9 月 22 日, 瑞达投资解除限售股份 29,403,489 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
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15-102) 。
二、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序 号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
加承诺的
履行情况
1
新 余 瑞 达
投 资 有 限
公司(原重
庆 瑞 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
1.1、 将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2、 将恪
守诚信,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真实、 准确、
完整地披露信息, 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1.3、 保证不利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
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1.4、 自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时
间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份锁定。
2、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在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 在前项承诺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
流通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5%,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
该承诺已
履行完毕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不
存在公司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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