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4-41 号
关于拟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宋少华先生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宋少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少华先生简历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独 立董事候选人宋少华先生简历
宋少华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及经
济学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2006-2007 年
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2012 年任香港保
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2016 年任深圳龙
浩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18 年任香
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
深圳老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
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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