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4-45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24 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周一)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也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国贸商场提升改造项目投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目运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戈先生、谢畅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关联监事张满华先生、李清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24 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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