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4-2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提案 1.00 和提案 2.00 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3)等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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