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9 18:35:12 股吧网页版
深圳能源: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8628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8687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524032 公司债券简称:24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九次会议通
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9 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补选刘石磊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公司高管团队特殊贡献奖励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作为奖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李英峰董事长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环保发展吸收合并城服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概述

为优化公司环卫板块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能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发展)拟吸收合并环保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能环保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服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环保发展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2,800 万元(具体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吸收合并方环保发展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16 年 8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27YFRU0H。

法定代表人:朱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埔仔路 22 号 A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
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白蚁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再生资源加工;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