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先生、徐世利先生、孙立荣女士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李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持股 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子
公司 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欧元,按照最高赔偿限额 500 万欧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0%(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中由于担保额度是欧元,
为了保持单位一致,按照 2024 年 6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折算价进行折算),上
述担保已按相关规定经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为子公司 ABC Umformtechnik GmbH & Co.KG 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
营所需要,且该担保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晓、徐世利、孙立荣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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