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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7 14:42:36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子公司牵头中标44.5亿大单,对公司有什么影响?为什么不发公告?
深桑达A: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发生涉及工程承包等交易事项,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的,需要及时公告。本次公司下属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与其他两家行业参与者联合中标的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建维服务采购项目,联合体整体中标金额44.52亿元(含税),公司获得的相关收入会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进行切分、将少于上述整体中标金额,预计合同金额未到达披露标准。本项目预计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1-10 08: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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