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4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5-00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下属子公司 2025-202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1、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分别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与其子公司等统称“招商港口集团”)、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港口”,与其子公司等统称“辽宁港口集团”)、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与其子公司等统称“中外运集运集团”)签署相关协议(以下统称“《原框架协议》”),本集团将持续地为对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以及接受对方提供的服务及\或租赁业务等,并约定了双方截至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相关信息可
查阅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本公司网站
(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
2、2025 年 1 月 3 日,考虑到《原框架协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基于本公
司业务需要,本公司分别与招商港口、辽宁港口、中外运集运(以下合称“该等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约定 2025-2027 年度交易上限(以下统称“建议上限”,签署的协议以下合称“《框架协议》”,本次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3、该等公司均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的规定,招商港口、辽宁港口、中外运集运及其各子公司等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分别与招商港口集团、辽宁港口集团、中外运集运集团进行的交易,对本公司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4、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1月3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胡贤甫副董事长及邓伟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而在上述决议案中回避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上披露的公告。
5、《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属于本公司与同一受控主体下公司的交易,经累计计算之后,年度建议上限金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历史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 2022 年及 2023 年止年度,以及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止 10 个月,本集团与
招商港口、辽宁港口、中外运集运之间的实际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历史交易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范围 截至 2022 年 截至 2023 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0 月 31 日止
止年度 止年度 10 个月
本集团向招商港口集团销售 654 328 40
招商港 商品、提供服务等
口集团 本集团接受招商港口集团服 11,472 14,101 24,763
务及承租等
本集团向辽宁港口集团销售 2,577 3,191 1,768
辽宁港 商品、提供服务等
口集团 本集团接受辽宁港口集团服 15,209 15,071 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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