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旭蓝 公告编号:2024-035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议案7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艳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0 人,代表股份 596,743,89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0,66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05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16,07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9 人,代表股份 16,323,9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7 人,代表股份 16,07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812%。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事项,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57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43%;
反对 8,8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9%;弃权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9,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617%;反对 8,8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1002%;弃权 33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1%。
议案通过。
议案 2.00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7,572,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1%;
反对 8,8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0%;弃权3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2,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82%;反对 8,8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9942%;弃权 3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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