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旭蓝 公告编号:2024-05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
1.00 联交易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1.00 代表提案 1。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7月 4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5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再次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三)《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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