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指出,ST旭蓝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深圳证监局指出,ST旭蓝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针对ST旭蓝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深圳证监局要求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对所有占用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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