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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1 16:26:08 股吧网页版
农产品: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2


股票简称:农产品 股票代码:00006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根竹园社区公明南环大道 1688 号海吉星农产品光明物
流园 2 栋 8 层)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取得深农投的批准,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农投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35 名)特定对象。除深农投外,其余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深农投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130,000.00 万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除深农投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底价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底价,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在上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依法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合理确定。

深农投不参与公司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但接受根据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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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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