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5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
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由于公司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到,因此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695 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 26,214,300 份、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428 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 11,063,044 份(最终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份额为准)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0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长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4.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就《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0 年 12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中国长城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电人〔2020〕542 号),原则同意中国长城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
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7.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8.2021 年 2 月 4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登记工作,期权简称:长城 JLC2,期权代码:037102。2021 年 2 月 5 日,公
司发布《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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