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6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 集 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中的“关于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 3 号中电长城大厦 A
座 24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中电信创控股(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提案 1 已经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2 已经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4 日公
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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