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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发出,并于2024年7月28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董事局对本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广东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丝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广新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
为 2.4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20,000,000 股,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局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丝纺集团、广新集团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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