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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8:54:07 股吧网页版
海王生物: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4年 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3
第三章 信息传递、审核、披露及发布流程...... 14
第四章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的信息沟通......16
第五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职责...... 17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的报告、审议和披露职责......18
第七章 董事、监事、高管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19
第八章 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保密责任......20
第九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21
第十章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22
第十一章 各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22第十二章 董事、监事和高管等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机制.....22
第十三章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24
第十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25
第十五章 附则......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深圳市海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七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八条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监管局,
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第一节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九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
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一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
的,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
公告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告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
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

第十四条 本制度第九条至第十三条关于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第十五条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定期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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