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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20:11:18 股吧网页版
盐田港: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5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企业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额度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三)购买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企业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以上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范围和决议的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理财产品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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