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9
号中成集团大厦 8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震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37,370,728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3人,代表股份159,711,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0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25,459,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59,01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4%;反对6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1%;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5%。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5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85%;反对67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7%;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孙灵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其他
本公告中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