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 2024-80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刘健先生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议授权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连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关于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续签证券与金融类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回避情况详见以下二、3所述,披露情况详见2024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1回避表决的关联/连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 累 积 投
票提案
《关于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1.00 司续签证券与金融类产品、交易及服 √
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00 《关于为宏源恒利(上海)实业有限 √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2.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 2024 年 11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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