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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4 19:33:12 股吧网页版
冀东水泥:关于收购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1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中)拟收购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威水泥)及其关联企业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标的

辽宁金中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李英科、李金航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恒威水泥 100%股权,收购彭耀华、唐军忠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辽阳市弘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光矿业)70%股权,收购李英辉、徐振宇 2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永星)100%股权,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公司成为辽宁金中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辽宁金中获得恒威水泥 100%股权、本溪永星 100%股权及弘光矿业 70%股权。

(二)交易作价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恒威水泥及其关联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
选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恒威水泥 100%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 30,906.20 万元、弘光矿业 70%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 5,969.06 万元、本溪永星 100%股东权益预评估值为5,972.77 万元,合计 42,848.03 万元,经协商,股权转让价款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最终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尚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股东,其具体情况如下:

1.李金航,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6613,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2.李英科,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4,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3.彭耀华,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005X,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

4.唐军忠,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6553,住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陈家胡同。

5.李英辉,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4,住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

6.徐振宇,自然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110**********511X,住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

(二)本次交易对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恒威水泥

1.标的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7017012991

注册地址: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陆甲村

法定代表人:李英科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威水泥位于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陆甲村,建有一条 40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 9MW 余热发电系统及年产 220 万吨水泥粉磨,保有石灰石资源储量 6,523.42 万吨。生产线整体建设水平较高,工艺布局合理,主机设备采用中材装备、唐山盾石、合肥院、长城重工等一线品牌,企业主要指标吨熟料标煤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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