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4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3 号文
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710,659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
额 1,499,999,996.46 元 ,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953,213.89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9,046,782.57 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833 号),
2022 年 10 月 12 日 公 司 实 际 入 账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1,491,999,996.46 元 ( 扣 除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含 税 额
8,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99,958,307.53 元,其中 2024 年上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16.25 元(含利息收入 7,959,327.3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九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经
公司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 4 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零元,现金管理累计利息收入 7,416,968.57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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