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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 03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
间。
2、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综合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轩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56 人,代表股份数 1,104,531,3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6091%,其中,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931,218,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6.53%,其中,无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2 人,代表股份数 173,312,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3.0769%,其中,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数 3,786,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0.067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 6、8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915,064,091 股股份回避表决。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同意 占有效 反对 占有效 弃权 占有效 表决
议案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股) 表决股数 结果
比例 比例 比例
议案 1 1,031,721,986 93.41% 62,637,509 5.67% 10,171,891 0.92% 通过
议案 2 1,031,465,486 93.38% 63,147,809 5.72% 9,918,091 0.90% 通过
议案 3 1,014,281,278 91.83% 82,180,717 7.44% 8,069,391 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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