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16:47:10 股吧网页版
南京公用: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8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4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
实到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黄坚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增补黄坚先生担任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00 万元机票出票额度向中航鑫港提供担保。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友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于 2022 年签订的十年期《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重新审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商海彬先生对本议案
予以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向其采购燃气用以向终端客户销售。合同期限自合同
签署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8 时止,结算单价为 3.73 元/立方米(含 9%
增值税),合同期限内燃气采购量为 1,700 万立方米,合同总价金额为 6,341 万元。若有超出前述燃气采购量的采购需求,港华国际能源贸易以价格确认函的形式提前告知南京港华拟超量采购燃气所对应的单价,并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按约定进行燃气采购。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京中北金基企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根据 NO.2024G02 地块项目运营所需财务资助峰值,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向南京中北金基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79,47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 2.5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中北金基新地指定账户之日起三年,约定可提前还款。

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