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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1 16:47:10 股吧网页版
南京公用: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LNG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8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协议为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于 2022 年签订的十年期《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予以重新审议,重新审议的协议条款前后未发生变化。

2、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
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南京滨江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液化天然气”或“乙方”)与南京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或“甲方”)签署《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滨江液化天然气租赁煤气公司投资建设的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32 年 1 月 31 日,年租金以不高于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投
资总额 75,051 万元为基数的 7%计算,并按每 5 年递增 1%的租赁价格租赁煤气公
司投资建设的滨江 LNG 储配站。如后续决算确认的投资总额超过 75,051 万元,年租金将按前述约定的比例及递增原则,以签署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
公司签署<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重新审议。

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京煤气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控股公司南京滨江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署的<南京滨江 LNG 储配站租赁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商海彬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煤气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

2、法定代表人:张吕林

3、注册资本:19,851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1 年 07 月 13 日

5、主营业务:煤气(生产、储存)设备租赁;自有房产租赁;投资经营管
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

6、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京煤气有限公司系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煤气公司总资产 142,771.15 万元,净资产
70,492.85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5,993.78 万元,净利润 3,077.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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