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高技能人员与业务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操作方案由激励对象岗位所在单位落实,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应在授予考核年度内,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1)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8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2022年为基准,2023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2023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ΔEVA)大于0。
以上授予条件全部达成后,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若其中一项或以上不达标,则本激励计划授予终止实施。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指标基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上述“同行业平均水平”是按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医药生物”门类下的“中药II”细分行业中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
上述“对标企业”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东阿阿胶属于“医药生物-中药II”类企业,同行业A股上市公司合计71家(不含自身),在该行业范围中选取主营业务相似,且资产、营业收入规模可比的对标样本20家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538.SZ 云南白药
000623.SZ 吉林敖东
000650.SZ 仁和药业
000999.SZ 华润三九
002287.SZ 奇正藏药
002390.SZ 信邦制药
002603.SZ 以岭药业
600085.SH 同仁堂
600129.SH 太极集团
600252.SH 中恒集团
600329.SH 达仁堂
600332.SH 白云山
600422.SH 昆药集团
600436.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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