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5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3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提前到期涉及诉讼事项
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被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6%。债权人就该等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如下:
一、部分债务逾期及提前到期情况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
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出具的《贷款到期通知书》和《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因公司未能偿还到期贷款,交通银行宣布同一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具体如下:
贷款主 贷款 贷款本金余 提前到期
债权人 体 性质 额 原到期日 日 担保情况
(万元)
2,000 2024 年 8 - 公司以张
张 家 界 月 9 日 家界十里
中国交通银 旅 游 集 流 动 画廊观光
行股份有限 团 股 份 资 金 电车项目
公司张家界 有 限 公 借款 1,700 2025 年 5 2024 年 8 特许经营
分行 司 月 10 日 月 9 日 权收费权
提供质押
担保
合计 / / 3,700 / / /
二、上述债务涉及的诉讼情况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永定区法院”)送达的(2024)湘 0802 民初 3455 号《应诉
通知书》,交通银行就上述债务逾期及提前到期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偿还贷款本金3,700 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和复利,并请求就其拥有的质押权利实现优先受偿。
永定区法院于 2024 年 9 月 4 日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登记
立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定区
法院尚未就上述诉讼作出判决。
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永定区法院送达的(2024)湘 0802
民初 3455 号《民事裁定书》,因上述诉讼事项,交通银行向永定区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永定区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主体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型 账户余额
(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18************1900 一般户 992.72
界武陵源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43**************3487 一般户 304,392.01
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19*************5262 一般户 7,252.38
界南庄坪支行
张家界旅游 中国工商银行股
集团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张家 19*************0541 一般户 603.75
限公司 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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