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131
转债代码:127083 转债简称:山路转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3
2、债券简称:山路转债
3、本次调整前“山路转债”转股价格:7.81元/股
4、本次调整后“山路转债”转股价格:7.80元/股
5、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5日(除权除息日)
6、“山路转债”转股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3日。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号)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83,600.00万元。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相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1,560,997,301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51,837,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18,373.76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实施期间,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 1,560,998,093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998,09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 股后的 1,551,838,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9999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518,226.50 元(本次实际派发时,因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本次实际派发总额存在一定的尾数差异);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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