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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7 20:03:09 股吧网页版
3-1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声 明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已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甬兴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8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 12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 12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13

三、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 30

四、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30

五、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 31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39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40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甬兴证券指定蒋敏、刘云飞担任新金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蒋敏: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三联虹普、海辰药业、江苏华辰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宁波银行配股、常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香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基健康控制权转让项目、深康佳资产重组等项目。目前,蒋敏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蒋敏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云飞: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及中级会计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一部业务董事,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新特电气、森泰股份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矿龙科、亿鑫通、元工国际、博德石油、新成新材料、三优光电、博硕光电、塞飞亚新三板项目的改制挂牌及定向发行。目前,刘云飞未担任其他已申报在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刘云飞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邱丽,其执行情况如下:

邱丽:现任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东方雨虹、葵花药业、新宏泰、实丰文化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及骅威文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目前,邱丽担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邱丽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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