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指所有提案 √
《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 2025 年-
1.00 2027 年三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 √
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
度担保上限的议案》
2.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林楠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 √
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及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
会秘书处。
4、A 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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