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
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下
午 2:30;
①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3:00(或紧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 15: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2)H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四 时三十分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H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②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六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子议案数:7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06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
1.07 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 A 股事宜 √
2、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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