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了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
案》,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 H 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3-120),公司将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38.00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 A 股股份
共计 13,20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7.96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2.95 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6,474,625.6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 H 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 H 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 5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回购的 H 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回购了公司 H 股股份共计 3,408,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 27.00 元/股,最低价为港币
23.75 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港币 86,628,77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H 股的一般授权。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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